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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分类号】111404200101
【标题】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次修正)
【时效性】有效
【颁布单位】全国人大常委会
【颁布日期】1982/08/23
【实施日期】1983/03/01
【失效日期】
【内容分类】工业、知识产权法
【文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五十九号
【题注】(1982年8月23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 根据1993年2月22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的决定》第一次修正 根据2001年10月27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正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