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七)注销登记应提交的文件 |
|
申请注销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1、注销登记申请书(公司由清算组织负责人签署,非公司企业由法定代表人签署)。 2、法院破产裁定、股东会决议、行政机关责令关闭的文件。 3、非公司企业法人提交原主管部门审查同意的文件。 4、公司提交股东会或者有关机关确认的清算报告;非公司企业法人提交主管部门或者清算组织出具的负责清理债权债务的文件或者清理债务完结的证明。 5、《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和全部副本。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文件。
|